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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制度】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民主生活制度
 发表时间:2022-10-13 15:35:00 点击次数:0

  党的民主生活会是党章规定的一项制度。为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促进学院班子成员发挥模范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班子成员必须自觉参加党的民主生活会 

  党总支委员除参加学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外,还必须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每年不少于1次。 

  二、党的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 

  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主要是就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各项指示、决定的情况。 

  (二)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维护班子团结的情况。 

  (三)勤政为民,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四)深入基层,改进领导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五)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 

  三、党的民主生活会主要环节 

  (一)会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根据学院中心工作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重点议题;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在会上通报;领导成员之间开展谈心活动,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二)会上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要紧紧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充分发扬民主,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和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三)会后要进行认真的整改。对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四、有关要求 

  民主生活会由党总支书记召集和主持,领导班子成员都要按时参加。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时,必须按照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五、本制度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负责解释,自202271日起执行。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   

  2022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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