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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制度】加强思政课考试与成绩管理的办法
 发表时间:2023-12-05 09:42:00 点击次数:0

  为了提升我校思政课质量和水平,发挥其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过程中的不可替代的作用,规范思政课考试和成绩管理势在必行。现将我院规范思政课考试和成绩管理的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总体要求 

  1.进一步完善期末考试的命题和审核程序,每个教研室都应明确试卷的命题、审核、交接等各环节的工作要求,责任到人; 

  2.进一步加强学生平时成绩的痕迹管理,每位学生的平时成绩都应有据可依、有据可查; 

  3.进一步规范阅卷评卷工作,每张试卷都应认真评阅、合理评分、精准核分; 

  4.进一步加强成绩录入管理,每个学期都应严格按照学校规定及时、准确地将成绩录入教务系统; 

  5.进一步提升试卷归档效率,每门课程结束都应按照归档资料清单主动、及时、完整地进行试卷归档。 

  二、严禁事项 

  1.严禁考前向学生泄露试题; 

  2.严禁平时成绩的随意打分; 

  3.严禁本科学生参与试卷评阅; 

  4.严禁接受学生贿赂更改成绩; 

  5.严禁成绩录入和试卷归档不及时。 

  三、惩罚措施 

  1.思政课教师出现上述严禁事项而引发教学事故,查实后由学院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2.思政课教师指派本科学生评阅期末试卷,一经查实,扣除年度工作量中的考试阅卷工作量; 

  3.思政课教师凡出现上述严禁事项,经学院劝谏或批评而屡教不改者,取消其至少一个学年的上课资格,即至少一个学年不为其排课; 

  4.由思政课教师个人原因导致的考试和成绩管理方面的教学事故,学校有相关处罚规定的,另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请各教研室务必按该办法的要求规范和完善本教研室所负责思政课的考试和成绩管理工作,宣传到位,落实到人,协助学院做好相关工作。如遇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学院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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